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无人机爱好者李某为了获取重视,获取更多网络流量,控制具有长途高清摄像功用的无人机,对某部队雷达站布置以及某集团军机关驻地全体布置进行不合法拍照。随后,李某将拍照的画面制作成短视频并发布在其个人交际账号上,视频阅览量共4000余次,被共享和保藏30余次。
视频发布后,有网友在谈论区提示李某,雷达站、部队营区不能拍照,李某不以为意,未删去视频。经判定,李某不合法拍照的视频包括一项“机密级”事项、一项“秘密级”事项。2024年3月,李某经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人员电话告诉后到案,照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李某以探听的方法不合法获取二项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归纳考虑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以不合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作案工具无人机、遥控器等均予以没收。宣判后,被告人李某认罪服法,并表明真挚悔过。
法官提示,保护国家秘密安满是公民的职责与责任,任何损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将遭到法律制裁。在放飞无人机时,必定要注意承认所在区域是否是禁飞区,制止使用无人机违法拍照军事设备、军工设备或许其他涉密场所;制止不合法获取、走漏国家秘密,或许违法向境外供给数据信息。私行飞翔、拍照并发布触及部队的相片、视频,形成泄密的将承当相应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