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清晨3时许,民警在笋江路设卡查看,发现驾驭人谢某浑身发出酒味,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成果为12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驭机动车。随后,民警将谢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查验,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7.66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驭机动车处分规范。
经问询了解,当晚谢某和朋友在市区一家娱乐场所喝酒歌唱,集会完毕后,谢某用打车软件下单叫了代驾,等了十分钟,迟迟没有代驾接单,他便心存侥幸,不管朋友劝止固执驾车上路,但是没走多远,便被民警当场抄获。在进一步核对谢某身份时,民警发现谢某早有前科,2020年1月、2022年9月,他曾两次因酒驾被查办,驾驭证早已被刊出。
民警对谢某进行了严峻的批判教育,其“醉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禁驾五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未获得机动车驾驭证驾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予以罚款1000元、拘留机动车的行政处分。现在,谢某被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记者 郭巧燕 通讯员 林晓瑜)
来历:泉州网